最近讀的書, 有一段真是寫到我的心崁裡
摘錄自 吳若權 愛要報喜不抱憂
“個性倔強的人,常常在愛情中採取強勢作為。甚至天真地以為自己可以複製歷任情人的DNA。愈是要堅持自己的獨特品味,愈要求對方變身成為自己理想中的模樣,其實並不是痴情的表現,而是顯示自己調適能力欠佳。除了個性不夠有彈性,也不夠尊重別人。
在戀愛對象的形貌選擇上,具備「情有獨鍾」的傾向,並非壞事,至少很清楚自己要的類型是什麼,可以避免無謂的探索。但是不要過度在形貌上一味地堅持自己要的類型。因為隨著時空移轉,每個人的胖瘦或造型都會有所改變。萬一對方改變後的樣貌不是你最喜歡的,豈不是徒增痛苦?
所謂的「情有獨鍾」,最好是著眼於「個性」而不是「外型」”
想哭但是卻哭不出來,心痛阿!
為什麼我不會倒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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